中国标准服务网(www.cssn.net.cn )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标准馆管理和维护,全面提供国内外标准化信息,并依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馆丰富的馆藏资源和人力资源,向用户提供标准信息更新服务、标准全文服务和专题咨询服务。网站采用网员制服务形式,请您在认同“中国标准服务网网员服务协议”后,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注册。 若您有其他需求,或对网站服务内容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电话:010-58811336转1336 58811333 传真:010-58811331 E-mail:chulin@cnis.gov.cn, libo@cnis.gov.cn
中国标准服务网网员服务协议 1. 服务总则 中国标准服务网(www.cssn.net.cn)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馆(以下简称“标准馆”)负责管理和维护,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为网员提供标准信息服务。本协议规定了中国标准服务网网员应享受的各种服务及必须遵守的相关事项。中国标准服务网的网站所有权归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所有。用户必须完全接受本协议条款才能成为中国标准服务网的网员。 2. 网员资格 申请成为网员的任何团体必须是按照其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过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正式注册后合法成立的公司、工厂、企业或团体组织。任何违反本协议的网员将被暂停或取消其网员资格。 3.网员申请 3.1申请方式: (a)D类网员 用户可访问中国标准服务网(www.cssn.net.cn)并在其首页网员注册区进行在线注册。 (b)A,B,C类网员 先注册成为D类网员后,下载并填写A,B,C类网员申请表,将表格和相应的款项寄回。 3.2申请材料 用户在申请成为本网站网员时必须填写和提供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的用户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用户在其提交的资料发生变动时须及时修改更新。 3.3网员帐号和密码 用户可自行确定在本网站使用的用户名(网员帐号)和密码并须自行负责对其网员帐号和密码的保密,且须对其在该网员帐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由于网员帐号和密码涉及到网员在本网站上进行交易的安全,用户须对其网员帐号和密码严格保密。用户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其网员帐号和密码,须立即通知标准馆。标准馆不对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条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3.4审核通知 标准馆在对用户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后将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审核结果通知用户。用户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认证码的方式激活该帐号,如果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标准馆有权删除该用户记录。 4. 网员类型 4.1本网站的网员有四种类型: (a) D类网员 用户注册后,即成为D类网员,除浏览本网站信息外,还可以免费检索本网站提供的标准、技术法规、期刊等数据库。可从网上提交订购标准、图书的请求,但需付费后,才能获取标准或图书。 (b) C类网员 用户注册后,向标准馆预付1000元资料费,即成为C类网员。C类网员除享受D类网员的所有服务外,还可享受服务价格优惠。预付资料费随用随扣,网员可查看消费记录。 (c) B类网员 用户注册后,向标准馆预付1000元资料费,且每年交纳400元网员费后,即成为B类网员。B类网员除享受C类网员所有服务外,还可享受增值服务,其服务和优惠主要集中在国内标准方面。 (d) A类网员 用户注册后,在标准馆预付1000元资料费,并每年交纳1000元网员费后,即成为A类网员。A类网员除享受B类网员所有服务外,还可享受增值服务,是最高级别的网员,享受国内外标准的全面优惠。 4.2 网员服务及收费标准 用户申请时,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网员类型。本网站为各类网员提供的服务及收费标准请查看“网员类别、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5. 服务变更 中国标准服务网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由标准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保留变更、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6.入网规则 6.1 用户在申请使用中国标准服务网服务时,须提供详尽、准确的用户资料,并及时更新注册资料。如果注册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中国标准服务网有权终止用户使用中国标准服务网的资格。 6.2 用户注册成功后,中国标准服务网将保证网员帐号及相应的密码的唯一性,该网员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网员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6.3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中国标准服务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标准化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 6.4 用户在使用中国标准服务网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以任何非法目的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中国标准服务网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网员帐号或网员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标准馆。 6.5 中国标准服务网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中国标准服务网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标准服务网协议条款的权利。用户违背服务条款的规定,中国标准服务网有权中断对其提供服务。 7. 内容所有权 7.1 中国标准服务网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7.2 用户只有在获得中国标准服务网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8. 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8.1 中国标准服务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和法律声明,并将在中国标准服务网重要页面上向用户提示变动内容。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法律声明和服务条款的变动。 9. 用户隐私制度 9.1 保护用户隐私是中国标准服务网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国标准服务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中国标准服务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 为维护中国标准服务网的合法权益。 9.2 中国标准服务网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中国标准服务网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中国标准服务网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10. 免责声明 10.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中国标准服务网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中国标准服务网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中国标准服务网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中国标准服务网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10.3 中国标准服务网对用户在使用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11. 保障 11.1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中国标准服务网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2.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2.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网络服务,中国标准服务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12.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中国标准服务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12.3 用户对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中国标准服务网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a) 停止接受中国标准服务网的服务。 (b) 通知中国标准服务网停止对本用户的服务。 12.4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中国标准服务网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中国标准服务网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3. 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本条款所述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4. 法律管辖 14.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4.2如发生中国标准服务网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相抵触的条款将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4.3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其他规定 15.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5.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5.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6. 解释权 16.1 本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归中国标准化研究院。